纺织之光科技教育基金会机构设置与职能
第一条 基金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。理事会由理事长、副理事长、秘书长和理事组成。
第二条 理事长是本会的法定代表人,也是最高领导人,行使下列职权:
1.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;
2.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;
3.代表基金会签署重要文件。
第三条 副理事长、秘书长在理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,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组成日常运营管理班子,负责基金会的日常经营与运转。
第四条 秘书处部门设置与职能
秘书处是理事会领导下的综合办事机构,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本会章程,在秘书长的直接领导下,主要开展以下工作: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;拟定基金会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和资金的管理及使用计划;负责基金会日常工作;密切联系理事、主席;做好资金管理,多渠道筹措基金,接受各种捐赠和委托;广泛宣传基金会的各项工作,监督基金会年度公益活动;完成会领导交办的工作。
秘书处设立四个部门:办公室、财务管理部、项目合作部和外联部。
(一)办公室
办公室是基金会综合办事和人力资源及法律事务的管理部门。其主要职责是:
1、负责基金会的日常事务工作;
2、负责起草基金会综合性规章制度、年度工作计划、工作总结、综合性工作报告和领导发言稿等工作,审核基金会文件的文字、格式和内容;
3、负责基金会开展的理事会等各项会议、活动的筹备、组织和联络,记录、编写会议记录、会议纪要等工作;
4、负责基金会文件、档案及资料整理、保管、借阅、销毁、管理工作;
5、负责基金会党务人事、机要、保卫、后勤等工作;
6、负责社保、公积金核定、缴纳、变更事项;
7、负责与民政部、国资委的日常工作联系、基金会年度工作检查、理事备案等变更等相关工作;
8、负责办公用品、办公设备设施等固定资产的采购、保管、保养和管理及捐赠物资的管理;
9、负责基金会文件的印制、发放、保管、销毁;
10、承担募集基金会项目资金工作,组织基金会开展接受捐赠、募集资金活动;
11、完成基金会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。
(二)财务管理部
财务管理部是基金会对财务和专项基金工作进行管理的职能部门。其主要职责是:
1、负责起草和修订基金会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,并监督执行;
2、参与编制基金会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总结报告;
3、负责基金会日常财务管理、资金管理和审计工作,做好财务档案管理工作;
4、负责为基金会重要财务指标进行分析;
5、负责拟订基金会的基金保值、增值和投资计划,并承办基金安全运作和增值工作;
6、负责资金调拨和日常费用报销等财务审核工作;
7、完成基金会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。
(三)项目合作部
项目合作部是负责公益项目的管理、实施与监测的业务部门,为各公益项目提供信息支持和服务的职能部门;同时负责基金会的形象塑造,项目成效的宣传,扩大基金会影响力和美誉度的业务部门。
其主要职责是:
1、负责起草和修订基金会项目管理和资助活动的管理办法;
2、负责起草和修订基金会宣传的管理办法;
3、负责收集各公益项目计划、总结及各项活动资料、项目受益人的参与情况等材料;
4、负责参与公益项目设计、开发与筹资、初步评估、组织与实施、监督和验收、评估等,能预见性地发现问题,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;
5、负责拟订基金会各项重要活动的对外宣传年度工作计划,并组织实施;
6、负责本会形象塑造与对外拓展宣传,对外宣稿件及外宣材料的撰写、刊发、归档保存;
7、负责基金会联络新闻媒体,为媒体提供新闻资源和背景资料,帮助媒体做好对本会的各类宣传报道;
8、负责基金会网站的建设、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,披露年度捐赠统计、审计报告、年度报告等信息;
9、负责基金会持续性项目的社会宣传、成果展示活动;
10、完成基金会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。
(四)外联部
外联部是基金会为了实现劝募目标而建立维护与政府、企业、捐赠人之间相互关系的职能部门。其主要职责是:
1、负责与理事、主席、捐赠方、受赠方保持日常联络和提供信息服务工作;
2、全面了解、掌握与本会关系良好的各种社会资源,充分调动社会资源为本会的资金募集创造条件;
3、负责本会大型劝募活动策划;
4、负责扩大基金会募集的宣传途径,吸引行业内企业关注和参与基金会的公益事业;
5、负责向捐赠人适时通报项目进展、完成情况及成效反馈等;
6、负责编写“纺织之光简讯”;
7、“纺织之光”志愿者教育、培训、咨询等工作;
8、完成基金会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。